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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北农业大学辅修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完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有余力学生的跨学科交叉学习需求,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东农教字〔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进行东北农业大学辅修学位(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部批准我校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师资及其他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开展辅修专业教学基本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积极申报。

二、具体要求

1.计划开设辅修学位(专业)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批准后方可招生。

2.辅修学士学位是指我校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辅修不同于本科专业所在大类的另一专业学士学位,原则上辅修专业学位与主修专业学位应授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辅修学位(专业)学习时间原则上自本科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完成,辅修学位的获取须符合有关学位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3.辅修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报要求及时间详见相关通知。

4.辅修学位(专业)申请条件与审批,教学管理,学位授予,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三、申报材料

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东北农业大学辅修学位(专业)开设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3)及《xx辅修学位(专业)招生简章》(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主楼539室),电子版发送至neauxjk@163.com(邮件主题为“xx辅修-学院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李老师,55191314、55191334

请各学院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做好辅修学位(专业)申报及招生准备的各项工作。


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

发布机构: | 责任编辑: | 发布时间:2022-03-23 09:30 | 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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